适用范围
本系统适用大、中、小型煤矿的高瓦斯矿井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,凡是煤矿安装有抽放系统的矿井均可以选择该瓦斯投放利用系统。 系统结构特征:该系统由瓦斯抽放系统(泵站),瓦斯压缩机,储气罐,监控系统,瓦斯发电机组,以及管道阀门等组成。
1、瓦斯机组对瓦斯的要求: 机组进口前进气压力3-5Pa;CH4 含量≥20%;进气温度≤35℃;气体无游离水或其它游离杂质,粉尘颗粒小于5μg,总含量不大于30mg/m3。 瓦斯输送管线上安装瓦斯深度报警和防回火安全装置。 2、瓦斯机组对润滑油和冷却水的要求: 燃气发动机附带完整的润滑油系统。 机油消耗率≤1.6g/kW.h; 润滑油型号等级:美孚飞马705或15W40CD。 发动机高、低温循环需采用软化水,冷却水应选用略呈碱性的清洁水,不得含有腐蚀性的化合物,如氯化物、硫酸盐或酸等。其主要指标要求如下: 硬度 07-5.3me/L 氯离子含量 <150mg/L PH值 7-8.5 3、环境要求: 500GF-WK瓦斯发电机组在环境温度-40℃~+40℃,相对湿度<90%(20℃时),海拔≤2000m的环境条件下能稳定、可靠、连续地运行。在标准环境状况下(大气压力100kPa,环境温度:25℃,空气相对温度30%)能稳定、持续输出额定功率。 4、发电效率: 发电效率30%以上,机组热耗率≤12100kJ/kW.h。每标准立方纯瓦斯(纯瓦斯CH4的热值为35.9MJ/m3),发电量不少于2.97kW.h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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