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工作原理可分为机械传动系统、流体(液体、气体)传动系统、电力传动系统三大类。
按传动比或输出速度变化分 定传动比传动系统 动力机速度一定,执行机构或执行构件的速度无需改变,两者之间的速度需进行增速或减速时采用.
变速传动系统 具有可调的传动比 有级变速传动系统 变速级数较少或变速不频繁时,采用更换带轮或齿轮;变速级数较多或变速频繁时,采用多级变速齿轮传动
无级变速传动系统 各种机械无级变速器、液力耦合器等
周期性变速传动系统 可采用连杆机构、凸轮机构、非圆齿轮机构、组合机构等
按动力机驱动执行机构或执行构件的数目分 独立驱动传动系统 动力机与执行机构或执行构件之间存在一一对应关系,即一个动力机单独驱动一个执行机构或执行构件。
集中驱动传动系统 由一个动力机对多个执行机构或执行构件进行集中驱动。如用车床加工螺纹时,主轴转动和刀架移动由一个电机驱动,以保证两运动之间的准确关系
联合驱动传动系统 对于低速、重载、大功率、执行机构少而惯性大的机械,可用多个动力机经各自的传动链联合驱动一个执行机构,即机械的工作负荷由多台动力机分担,从而使每台动力机的负荷减小,传动机构的尺寸减小,整机重量减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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