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保证整个管路系统中每个气动工具都能得到正常的供气压力,空气压缩机的容量是由系统中气动工具的使用数量决定的。也就是用气动工具的平均耗气量与使用台数相乘(总计空气消耗量T)来决定空气压缩机的容量。但是,实际上所设置的气动工具不可能同时被使用,所以,如下表所示,根据总使用台数来推定同时作业系数。
通常,需要空气1m3/min(表压为6Kgf/cm2)时,约需要7.5Kw的电动机。气动工具的作业条件,有连续作业(主要使用气砂轮时)和断续作业(主要使用冲击式气扳机时)两种情况。根据实际作业情况多少会有一些区别,将连续作业时定为1(7.5Kw),将断续作业时定为0.5(3.7Kw)。
注:断续作业指每1次的操作时间不超过1分钟(主要使用冲击式气扳机时,每1次的操作时间为0.5~5sec左右)。 因此,空气压缩机的容量计划为:

Q=7.5(Kw)·T·K·S+X Q=空气压缩机电动机的输出功率 T=总计空气消耗量 K=同时作业系数 S=由作业条件决定的系数(连续作业为1,断续作业为0.5) X=空气外泄、排管、管路等的损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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